屋子其余的部分,等故事发展下去的时候再来描写;但全家精华所在的堂屋的景象,已可令人想见楼上的寒碜了。
一八一九年,秋季的天气特别好;到十一月中旬某一天傍晚时分,长脚拿侬才第一次生火。那一天是克罗旭与台·格拉桑两家记得清清楚楚的节日。双方六位人马,预备全副武装,到堂屋里交一交手,比一比谁表示得更亲热。
早上,索漠的人看见葛朗台太太和葛朗台小姐,后边跟着拿侬,到教堂去望弥撒,于是大家记起了这一天是欧也妮小姐的生日。克罗旭公证人,克罗旭神甫,克·特·篷风先生,算准了葛朗台家该吃完晚饭的时候,急急忙忙赶来,要抢在台·格拉桑一家之前,向葛朗台小姐拜寿。三个人都捧着从小花坛中摘来的大束的花。所长那束,花梗上很巧妙的裹着金色繐子的白缎带。
每逢欧也妮的生日和本名节日[4],照例葛朗台清早就直闯到女儿床边,郑重其事的把他为父的礼物亲手交代,十三年来的老规矩,都是一枚稀罕的金洋。
葛朗台太太总给女儿一件衣衫,或是冬天穿的,或是夏天穿的,看什么节而定。这两件衣衫,加上父亲在元旦跟他自己的节日所赏赐的金洋,她每年小小的收入大概有五六百法郎,葛朗台很高兴的看她慢慢地积起来。这不过是把自己的钱换一只口袋罢了,而且可以从小培养女儿的吝啬。他不时盘问一下她财产的数目——其中一部分是从葛朗台太太的外婆那里来的,盘问的时候总说: